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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的马万鹏今年49岁,文化水平不高,精明能干。他创立了一家担保咨询公司,开展金融担保业务。
2014年,马万鹏诸事不顺:先是替人担保贷款,结果贷款人巨亏,他负连带责任,要承担巨额贷款的偿还责任;随后,又因开设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本来还算殷实的他一下子变得很缺钱了。
怎么才能来钱快呢?他想到了跟熟人借钱融资。他首先将自己名下的株洲某担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更名为“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每次更名都大幅提升注册资本,把公司“做强”。之后,他又先后注册了食品公司、酒店、资产管理公司、科技公司等。这样,一个资产雄厚、盈利能力超强的成功商人的“人设”被塑造出来。在这个“人设”光环下,马万鹏成了亲朋好友口中人人羡慕、期望结交的“财神爷”。
“你最近不是有笔钱吗?我兄弟公司最近在扩大经营,需要点钱,你放他公司里,月息有三分哦!不是熟人我还不告诉你呢!”“上次那个李老板投资了50万,月利才4%,这次我要开酒店,还缺点钱急用,月利5%。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你有熟人有钱不?你介绍来的,我给你介绍费。”就这样,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马万鹏以公司需要资金投资经营、周转为由,利用亲朋好友的信任,通过“口口相传”、明示、暗示等方式,请亲朋好友将“支付高额利息筹措资金”的信息传播出去,向社会吸收资金。
“初战告捷”,让他意识到这的确是一条来钱又快又容易的路子,于是把儿子、大哥、二哥都安排进公司,儿子做出纳,兄弟帮宣传。同时,公司的财务总监也被拉下水,负责收取吸收来的资金,给客户打收据、借条、签合同,还本付息、做好还本付息的流水账等。
通过这种方式,马万鹏所在公司向社会公众190余人吸收存款达3.5亿余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担保公司银行保证金、开办公司、还本付息、高利放贷等。
虽然吸收了巨额资金,但公司经营盈利能力十分差劲:拿地建楼成了烂尾楼,担保贷款变成自己连带偿还,每个月都要支付巨额利息……渐渐的,公司开始入不敷出,拆东墙补西墙已无法维持资金的流转,最终资金链断裂,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5月24日,株洲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万鹏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伙同公司财务总监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擅自向社会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扰乱了国家金融信贷秩序,遂依法对被告单位湖南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马万鹏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高利借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在进行投资活动时仔细查阅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各种证件,弄清楚其经营范围,核验其资质,不要贪图宣传的所谓高利息、高回报,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