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出台推进“三个管理”工作举措,一体做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个管理”工作举措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角度分别对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做实业务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管理、专门管理、协同管理、全面管理有序衔接的全方位业务管理体系;开展“业务管理现代化深化年”活动,促进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规范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把牢办案质效“关”;健全优化“三个结构比”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是做实案件管理。探索制定工作指引,深化落实“三个善于”机制;组织专业化团队培育专项提升行动,配强办案组织;编制案件办理正负向清单,建立每案评查、打分、整改、提升的闭环管控模式;完善质量标准机制,强化对办案实体、程序和效果的监督管理;推动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督促依法履职、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做实质量管理。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案例检索、请示汇报等要求;提升层级管控质量,用好用足核查、审核和审议等措施;构建全面管控体系,抓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认定追究。
通讯员 刘友存 洪彬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