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浙江省德清县检察院检察官专程到山西回访,看到正在山西老家休养的谢某已经恢复治疗,检察官终于放下心来。一场跨越1200多公里的联动救助,让谢某重燃生活信心。
2021年4月2日晚上,外来务工人员谢某下班返回宿舍途中,被秦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受伤,公安机关认定秦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事故造成谢某重型颅脑损伤后遗左上肢单肢瘫痪,构成八级伤残;重型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构成十级伤残;精神障碍九级伤残。谢某为此花去医药费30余万元,秦某家人在垫付7万余元后便杳无音信。
2022年9月2日,谢某来到德清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审查后,决定通过支持起诉方式维护谢某合法权益,同时鉴于谢某的情况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将救助线索移送该院控申检察部门。控申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谢某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属于工伤,但其所属的劳务派遣单位未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导致谢某无法享受工伤赔偿。
谢某由于遭受事故伤害和身体后遗症的双重折磨,对生活丧失信心,其家庭也因此徘徊在贫困边缘。德清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将该案向湖州市检察院汇报,在全面评估谢某家庭实际困难后,两级检察院决定联合对谢某进行救助,及时审批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
检察官一边与谢某进行电话沟通,并会同专业社工共同鼓励谢某积极面对生活;一边开展实地走访调查,与谢某所在地的山西省临猗县检察、妇联等部门商议联动救助方案,将谢某纳入困难妇女名单及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对象。该院干警还定期上门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全方位做好谢某家庭兜底保障工作。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跨地区劳务派遣单位社会保险问题存在监管漏洞,经与人社部门梳理筛查,发现部分用工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德清县检察院针对该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提示其依法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积极防范用工风险,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