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不断创新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和再犯罪。
加强沟通协作,汇聚工作合力。邹城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建立信息共享、线索报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等阶段的衔接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消除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真空地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联合市司法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其转变工作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做深做细社区矫正工作。
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监督。邹城市检察院采用“线上监督+线下检察”和“定期巡察+不定点抽查”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督。线上,利用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云监督”;线下,组织干警深入全市16个司法所不定期开展巡回检察,积极推行纸质卷宗检察和矫正对象动态管理情况检察相结合的双重监督检察模式,全力消除监督死角,并通过干警实时沟通、口头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纠正,督促整改,保证社区矫正质量。
统筹学习宣传,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提升干警素能的同时切实做好法治宣传。组织干警利用天天学习、集中培训、案件办理等形式进行岗位练兵,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夯实理论基础。以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