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黄河水都是浑浊的,河上到处都是采砂船,两岸河道被挖得坑坑洼洼的。如今,黄河水清了,河道平整了,沿岸的垃圾清理了,我们这些住在黄河边上的人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些年的变化……”正在清理河岸边杂草的老乡向巡河的检察官感慨道。
近年来,陕西省绥德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大局,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共办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161件,清理河道约11393米、面积约91.69亩,清理垃圾约13639吨。
近年来,绥德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针对黄河绥德段存在的非法采砂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组成整治专班,累计取缔非法采砂户39户、非法采砂点55处,平整清运砂石料40余万方,拆除碎石洗砂台5处,回填砂坑5处,黄河绥德段非法采砂问题得以彻底整改。
“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黄河及无定河流域治理,经常与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共同形成保护合力。制发检察建议为行政机关更好履职,为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提供了可行的方案。通过协作配合,黄河绥德段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该县河库服务站副站长白亚强说。
绥德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周光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决策部署,严格实施黄河保护法,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以检察担当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