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人员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创新实施“红黄蓝”业务数据月度分析报告、员额检察官业绩贡献度晾晒、检务督察督导落实等机制,构建起“业务研判+业绩晾晒+督导落实”的“三位一体”业务会商机制,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红黄蓝”业务数据月度分析报告机制。每月1日获取业务数据后,邹城市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门明确专人,对照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并制作完成分析报告。报告以业务条线为基本单元,将各条线的考核指标依据排名情况划分为三类:排名1至4位为蓝色,排名5至8位为黄色,排名9位以后为红色。
建立员额检察官业绩贡献度晾晒机制。依据最高检、山东省检察院的检察人员考核要求,邹城市检察院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具体量化到每一位检察官,将该名检察官某项指标得分占全院总得分的比例定义为“贡献度”,并将典型案例培育、业务竞赛获奖、案件质量评查等情况考虑在内,以业务条线为单位设计制作贡献度量化评价表,每月进行公示。通过这种直观简洁的方式,让每名检察官的工作业绩一目了然、短板弱项清晰可见,倒逼员额检察官自我加压,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建立常态化业务会商督导落实机制。每月初,该院检察长主持召开业务会商工作会议,在全面听取“红黄蓝”业务数据月度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着重对未完成指标、空白项等业务短板进行重点研判、深入分析,提出具体解决的方法、建议。对于会商中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以及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检务督察部门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任务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