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 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泰州市兴化市检察院
《关于建立大纵湖湿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
会签仪式在盐城市大纵湖旅游度假区举行。
兴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盐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扣华,大纵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张国胜,盐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其华,兴化市中堡镇主要负责同志,兴化市检察院、盐都区检察院、盐都区相关区直部门、镇(街道)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也应邀参加本次活动。会签仪式由盐都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生众主持。
盐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扣华致辞:
“盐都区检察院将会同兴化市检察院按照会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合作,把共同做好大纵湖湿地公益保护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跨区域生态检察工作协同水平。同时强化联合宣传,探索推动更大范围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为盐都、兴化两地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贡献检察力量、彰显检察新作为。”
大纵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张国胜对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大纵湖湿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表示欢迎和坚决支持,并介绍了大纵湖的人文历史、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旅游度假区发展规划。
盐都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生众宣读《关于建立大纵湖湿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助机制的意见》。
兴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和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扣华会签《意见》文本。
盐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其华就加强协作联动工作提出意见:
“这次盐都区检察院与兴化市检察院建立大纵湖跨区域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也是我区环保执法司法联动工作进一步拓展,要注意突出重点抓落实,推动联动再升级,宣传引导出成效。”
兴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讲话:
“我们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各相关单位、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着力深化检务合作,共享互通信息,建立健全大纵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将检察环境公益诉讼触角延伸到大纵湖流域的每一个角落,形成全方位、广履盖、立体式的检察公益生态保护网络,使大纵湖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会签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一同乘车前往大纵湖湖区开展联动协作巡察。
大纵湖位于盐城市盐都、泰州市兴化两地,是里下河地区最大的湿地淡水湖泊,是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和恢复重建区,也是盐城市区蟒蛇河饮用水源地的主要来水水域。此次盐都、兴化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大纵湖湿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必将将有力地推动大纵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促进两地生态文明建设和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