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山东阳信:推行捕诉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
2018-08-28 16:21:00  来源:正义网

  “你不是在审查逮捕环节提审过我的那位检察官吗?怎么公诉时还是你审理我的案子?”8月15日,在山东省阳信县看守所提审室内,犯罪嫌疑人刘某见到前来告知自己审查起诉期间权利义务的检察官竟是以前办理自己批捕案件的检察官时,颇感意外。刘某所碰到的“意外”,正是山东省阳信县检察院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推行“捕诉案件办理一体化”模式所催生的结果。

  据该院案管中心负责人李素玮介绍,捕诉案件办理一体化模式就是通过对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轮案规则的优化配置,实现将一起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统归为同一名检察官办理的工作模式。在该模式下,办案检察官分别承担着审查逮捕案件承办人和公诉人两个角色,且这两个角色是由所办刑事案件串联在一起、前后相衔接的一条完整办案链条。

  “以前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如果遇到批捕环节的问题时,还得去询问侦监科的同志。自从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实行后,因为审查逮捕环节是自己审理的,对案件情况都比较熟悉,所以极大地缩短了审查起诉所用的时间……”在谈到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的优势时,该院检察官禇仁普很有体会。

  记者在该院看到,为提升捕诉案件办理一体化模式的运行效果,该院出台了《捕诉案件办理一体化工作机制》,该机制从“轮案规则、环节衔接、办案规范”等多个方面对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进行了规范。同时,该院还出台了《检察官业务培训制度》、《检察官办案风险防范制度》等多项旨在提升检察官办案业务素能的机制,为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