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主动提请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三家召开协调会。
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分别就近期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侦办情况进行汇报,与会人员就恶势力、“恶势力犯罪团伙”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深刻探讨,重点针对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存在的难点开展侦查引导。三家单位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争议焦点开展会商,切实解决在法律理解适用、证据标准把握以及取证方向上存在的分歧和问题,形成了初步意见。
县委政法委书记指出,公、检、法三部门要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相互制约,共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即统一执法思想,按照严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统一执法思想,着力提升打击实效;加强协调配合,充分沟通协调,及时梳理解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形成打击合力;从严精准打击,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黑恶势力犯罪不拔高不凑数,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
该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配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有效开展侦查活动,切实发挥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