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调查大市区一类饮用水源地——盐龙湖取水口水域生态状况过程中,首次使用无人机调查取证。
我院第四检察部在办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需要查明在该区域内有无新建、改建、扩建与洪水防治设施、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有无污染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行为等,而该区域面积较大,按照以往固定证据的方法,办案人员需要在多点位拍摄,拍摄的也是局部片断式的图片,既无法拍摄全貌,也无法完成远距离近景和细节的拍摄任务。依照高检院《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关于诉前程序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中“需要大范围俯视拍照取证的,可以使用无人机航拍。”因此,该院运用无人机对大市区一类饮用水源地流域进行空中俯瞰和多角度航拍取证。
此次,我院强化高科技办案工具,利用无人机首次实现公益诉讼空中取证,是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实现检察工作与技术创新的又一实践。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利用无人机调查取证的优势,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实现办案模式优化升级。(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