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盐都区法院公开审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生众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入额院领导办案职责,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据悉,此案作为区委政法委开展的“盐都区百名领导干部观庭审”活动典型案例之一,共组织到区金融办、区直各部门、各镇(区、街道)、居委会等相关负责同志近200人观摩庭审。
庭审前,陆生众副检察长作为该案承办人,认真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起诉书和庭审预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体现了司法的亲历性和参与性。庭审中,陆检指控时义正辞严,铿锵有力;质证时讯问环环相连、丝丝入扣;答辩时释法说理论辩有力、无可辩驳,并围绕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休庭后,部分观摩人员表示,此次案件的审理不仅是个案审判,更是对全体与会人员的警示教育,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全省司法改革启动以来,我院积极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承办案件,以实际行动兑现入额承诺,实现角色回归,带动了全院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