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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至3月江苏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4-07-15 09:1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070人;不捕1340人,不捕率18.08%。共决定起诉19731人,不起诉3661人,不诉率15.65%。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53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94件。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16件次,监督采纳率80%以上。

  3. 刑事抗诉。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63件,同期法院裁判69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55件,占审结总数的79.71%。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7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85.7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140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42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83件。

  (五)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5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67件,提出监督意见175件,其中提出抗诉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1件。抗诉改变率96.15%,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22.36%。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0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4.7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7件,法院同期采纳率24.84%。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审结涉及虚假诉讼民事检察案件153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793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618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61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7件,法院同期采纳率55.32%。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55.88%。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4年1至3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4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53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79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2024年1至3月,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122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27件,95.42%的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1件。同期,法院作出生效裁判76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4人,不捕57人,不捕率为21.84%。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44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08人,不起诉639人,不诉率55.7%。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04人,占审结数的37.24%。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78人。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0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均为93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1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5544件;重复信访287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1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892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696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270件,占10.0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426件,占89.99%。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117件;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295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225件;案件管理等其他类案件59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99人次。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