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团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戴小巍曾强坤
“感谢你们这半年来的监督,我们终于有钱回家过年了!”日前,农民工高某在收到湖北苏泰船舶重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苏泰公司)拖欠的最后一笔工资款后,激动地打电话给湖北省团风县检察院检察官熊建林道谢。
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高某等33人在苏泰公司从事钢结构项目加工生产,并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苏泰公司按约定将前期工资进行了正常结算,但后期工资却未结算。经过多次讨要无果,高某等人于2018年12月向团风县人社局投诉。
2019年4月,该县人社局作出责令苏泰公司足额支付33名农民工33.25万元工资。但是,苏泰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该县人社局依法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仍未执行完毕。
2020年6月,团风县检察院在对该县法院行政非诉案件执行进行监督时,发现该起案件遂展开调查。熊建林联系苏泰公司负责人王某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我们其实已经陆续向工人支付了不同金额的工资,拖欠的工资没有行政处理决定书上写的那么多,希望检察院监督,进行重新核算。”王某说。
2020年6月,该院专门举行了一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听证会,邀请县法院案件执行承办人、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农民工代表、苏泰公司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听证会上,当事各方对存在争议的大部分内容达成一致,苏泰公司同意迅速理清账目,并在2020年底分三次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到位。2021年1月,高某等33人终于全额拿到了被拖欠的27万元工资。
案结事未了。熊建林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发现,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不规范是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要因素,很多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是由项目负责人以生活费形式进行预支,且没有统一标准,再加上财务管理人员频繁更换,导致账目不清。同时,团风县存在部分在建和新建工程均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费用等问题。
对此,该院分别向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团风支行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劳动执法领域案件线索的信息互通等。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及时对照检察建议内容进行逐条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在建和新建建设项目均已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项目21个,全县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建设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