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半夜挖坟,“罗生门”的背后值得深思
2022-01-27 09:35:00  来源:检察日报

柴春元

“我们公司没有派人挖别人祖坟,挖祖坟的事情谁敢干?不信你问政府。”

1月12日、1月13日,新华社客户端、“新华视点”连发两篇文章,称河南固始一家“野蛮矿企”在爆破山体时炸裂了附近村民住房,还在夜里挖掉附近10余户村民祖坟,第二天才电话通知村民。相关媒体跟踪采访时,这家矿企的副总经理张某却表示,“村民祖坟不是公司挖的”(1月13日重庆日报上游新闻消息)。

在征地补偿中,坟墓虽然与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等同属于“地上附着物”,但在人们心中的位置显然大不一样。夜挖祖坟,不但要承受道德谴责,还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坟墓被挖,骨骸暴露,严重伤害了后人的感情,村民可要求挖坟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第302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毁坏尸骨罪。所以,这样的事没人出来认账很正常,但据当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称,祖坟确系这家矿企派人所挖。既然有人第二天通知村民去领尸骨,相信这个“罗生门”应该并不难破解。

谁有权强制迁移村民祖坟?在一些地方规定中,明确了征地中遇到坟墓,用地单位应当支付迁移费或补偿费。双方就上述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后,由有关村民自行迁移。村民因费用谈不拢拒绝迁移该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时,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有人胆敢半夜挖坟的情况又是如何出现的?据当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称,这家矿企是固始县重点招商企业,该县和矿企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政府负责“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基于此,当地镇政府发布迁坟公告,赔偿事宜由矿企负责,限期不迁的视为无主坟。公告发布之后,迁走了100多座坟,还有10多户村民因费用未谈拢不愿迁坟。

问题可能就出在这句“视为无主坟”上。实际情况是,这10余户村民是因为对费用不满意所以没迁,相关过程和具体情况并不难了解。祖坟明明有主,偏偏要当成无主,这个“视为”太武断。更要紧的,这个“视为”将相关法律规定给迈过去了:既然是无主坟,也就根本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更不存在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司法程序了。所以,半夜挖坟的“罗生门”虽不复杂,“罗生门”产生的原因倒很值得深挖与深思。

越过司法程序,当然可以使拆迁效率更高,但这样的“效率”牺牲了村民的合法权利,更是对程序公正的严重损害。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引导和保证公民依法行事。为了一时的招商引资,伤害了一方的法治根基,长远看实在得不偿失。

据悉,固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已展开调查。期待当地以此为契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及时正确的处理,让当地经济在法治轨道内更健康的发展。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