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竹梅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成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实践工作中存在线索发现难、收集难等问题,基层检察机关应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公益诉讼线索,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公益诉讼宣传月,深入各个乡镇街道,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以公益诉讼为题材,拍摄微电影,以更加直观形象的方式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打造专业队伍,组建包括污染多发区群众、社会综治网格员、人大代表、媒体记者记者等参与的公益损害观察员队伍。搭建微信端“公益眼”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在发现损害公益行为时“随手拍、及时传”,方便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有力的线索支持。
建立线索收集中心。借助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链接公益诉讼领域涉及的行政机关信息系统,如市场食药品监管系统、环保263热线,政府12345热线、检察12309热线等,建立公益诉讼线索收集中心。通过每台电脑对接一个线索收集端口,使各家端口移送信息可视化,形成既独立不干扰又便于整合的信息整体。通过人工或智能手段对线索收集中心的线索进行评估,获取有价值线索。
完善内外对接机制。内部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控告申诉等法律监督职权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梳理并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做到内部线索移送无缝衔接、快速流转,形成以民行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的公益诉讼办案格局。外部与纪委、监察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即监察委在查办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移送,形成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