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惠州9月10日电(通讯员唐思玲)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廖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并在开学前夕,将救助金32992元发放到廖某某手上,为其顺利返校上学提供了及时的帮助。
8月中旬,该院控申科收到未检办移送案件线索,在一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被害人的亲生父亲,案发后未成年被害人独自居住,无人监护生活困难。控申科接到线索后当即开展初步审查,在及时掌握基本案情后,启动救助程序,积极联系廖某某。
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为更好地掌握廖某某的实际生活情况,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在联系上廖某某后,到其现居住地走访,详细询问了其目前的生活状况及面临的困难。经了解,廖某某未满16周岁,在今年初被其父亲勒令辍学在家,其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信息不详,案发后只能靠打工维持生计,居住在工厂宿舍,目前生活较为困难。
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该院积极联系当地村委会、妇联、学校等组织,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在几次协商过后,确定了当地妇联将加大对廖某某学习、生活的关注力度,并着手开展为廖某某提供其他社会救助的工作,廖某某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由其居住地的村委会代为监管。同时,该院将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保证司法救助金落到实处。目前,廖某某已在某职校顺利入学就读。
接下来,该院将继续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发展,努力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不仅仅立足于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当前的生活困境,同时注重改善未成年人的身心状态,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