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贺州9月5日电(通讯员潘洁连 罗扬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依法向某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城乡清洁”监管职能,确保当地乡村环境的干净整洁,还乡村一片美丽土壤。
据悉,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一道路的路边多处堆放有较多建筑垃圾。经审查查明,该道路旁边堆放建筑垃圾主要为泡沫、水泥袋、碎瓷砖、碎木板等建筑垃圾,且该建筑垃圾堆问题系区委、区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中发现的问题。该乡镇在区委区政府督查通报后仍不积极整改落实,怠于履行城乡清洁职责。
该院依法向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政府立即对该建筑垃圾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做好该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同时加大乡村清洁巡查机制,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倾倒垃圾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是践行依法治国、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诉前检察建议及其回复回访制度,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促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司法权与行政执法权形成互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