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进程中的人,无法知道结局如何,无法确定哪种选择最合理。只有知道了结局的后人,才能基于“事后诸葛”的有利位置,对前人评头品足。但是,这种“倒放电影式”的评论既可能洞彻事理,也会失之偏颇甚至浅薄。例如清末安德海(1844-1869年)被杀一案,就经常被解读为山东巡抚丁宝桢(1820-1886年)刚直不阿,无惧慈禧威权,殊不知那是一出“神仙打架小鬼遭殃”的戏码。
权阉还是小鬼
1861年咸丰帝奕詝驾崩,临终前安排“八大臣”为赞襄政务王大臣,辅佐6岁的同治帝载淳(1856-1875年)。肃顺(1816-1861年)是“八大臣”的核心人物,作风凌厉,注重提拔汉臣。但迅雷不及掩耳之间,年轻一辈的慈禧(1835-1908年)、慈安(1837-1881年)、奕訢(1833-1898年)三人联手发动“辛酉政变”,夺得大权。传闻安德海作为慈禧亲信,在政变中立下大功,实际上那年他只有18岁,在等级森严的太监体系中还只是小字辈,根本谈不上亲信。慈禧、慈安之所以让安德海担任联络人,也恰恰证明他不引人注目,以致于“八大臣”甚至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任何政变的策划都是极为机密的。小太监胆小怕事,极易泄密,不可能深知内情,电光火石之间,有人人头落地,有人鸡犬升天,并无他们发挥重大作用的时间和空间。安德海既不可能知晓慈禧、奕訢的真实心计,也不可能预知政变的结果。后人基于慈禧对于晚清的重大影响,夸大安德海在政变中的作用,只是倒果为因而已。慈禧在1861年“辛酉政变”中夺得三分之一的权力,1865年奕訢被罢议政王及1881年慈安去世后夺得三分之二的权力,1898年“戊戌政变”软禁光绪帝后独揽大权,其在晚清政局中的地位是逐级抬升的。随着其政治形象的放大,安德海的作用也随之被放大,被视为政变中立下大功的重要人物,后晋升为总管太监,被杀又引发政坛地震,这都是后人“倒放电影式”的想象。
谁杀了安德海
同治二年,丁宝桢任山东按察使,次年迁布政使,还算不上真正的封疆大吏,远不具备与中央叫板的实力。随后,他因僧格林沁“剿捻”战死而遭御史弹劾,好不容易保住顶戴,又巧遇前任巡抚阎敬铭(1817-1892年)因病请辞,才当上山东巡抚。此时的丁宝桢正图谋建功立业,绝对不敢与慈禧唱对台戏。明眼人知道,真正要杀安德海的不是丁宝桢,而是此时急于亲政的同治帝。
同治帝登基时年仅6岁,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执政欲望也日益强烈。同治四年(1865年),慈禧命醇亲王奕譞(1840-1891年)督促皇帝读书,暗示其还不能亲政。越是遭到压抑,同治帝的不满和亲政欲望就越强,随时希望获得试刀的机会。同治八年,安德海南下采办婚礼用品,距同治帝大婚还有4年,但同治帝感到展示权力的机会来了。丁宝桢上奏称,七月二十日,德州境内驶来大船,“仪卫炫赫,自称钦差”,“形迹可疑”,“两旁俱有龙凤旗帜,举动桀骜,且有女乐成队,两岸观者如堵,均向龙衣罗拜,民间颇为震骇”,细读其行文,已经布满肃杀的伏笔。
同治帝立即召见奕訢、明善等大臣,命军机大臣宝望执笔拟旨,将安德海就地正法。谕旨的行文同样不留余地,令丁宝桢“速派干员于所属地方,将该蓝翎安姓太监严密查拿,令随从人等指证确实,毋庸审问,即行就地正法,不准任其狡饰。”同治帝在谕旨中甚至作了两点警告,一是此事“毋庸再行请旨”,以免知道的人太多;二是“倘有疏纵,惟该督抚是问”,丁宝桢并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还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一是直至诛杀安德海前两天,丁宝桢才向内务府发出咨文,向他们核实是否有一名“招摇煽惑,真伪不辨”的钦差,他巧妙地打了个时间差,令内务府没有时间急报慈禧去救安德海。二是丁宝桢还根据同治帝的密旨,一并诛杀了几名完全无辜的随同太监,把安德海的“仪卫炫赫,自称钦差”办成了“铁案”,显然也是怕随同太监把案情的真相抖搂出来,留下后患。
神仙打架
中国古代的政治体系中,皇权既不是自生自发的,也不是自给自足的,必须得到来自多方面力量的奥援,包括皇后与外戚、太子与宗室、中央与地方官、军队乃至友邦等。这个权力之网,堪称一个“布满交叉小径的秘密花园”,此权力与彼权力之间的哪怕极轻微的擦碰,都可能牵动交叉小径中的任何一条,轻则导致官场震荡,重则导致皇位易主。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就清末错综复杂的政治生态来说,“安德海被杀案”只能算是高层的一场“低烈度战争”的余波而已。
一些人认为丁宝桢诛杀安德海产生了“士林振奋”的宏伟效果,并未看清案件的真实脉络。安德海固然是跋扈的,那是当时太监的常态,换成张德海、李德海也一样,但跋扈并不是他被杀的原因。没有“神仙打架”的大背景,别说“权阉”,就算是一名普通太监,地方官也绝不敢冒犯,哪怕不久前平定逆乱的曾、李、左们,也得给这些“中贵人”面子。不过话说回来,皇权是“权力花园”中主干道,太子、太监、宗室、官员的权力是其衍生权力,是随时可能被切割的:小鬼只有在不介入“神仙打架”时才能活得新鲜滋润,一旦与某方过于接近或得罪某方,就迟早会成为“神仙打架”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