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2017-01-24 09:21:00  来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按照“打造新高地、迈上新台阶”总定位,始终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扣区委加快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合力共建高新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出台《服务全区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服务盐城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实施意见》等工作举措,建立检企联席会商、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等一系列服务机制。加大对园区发展环境整治力度,先后起诉串通招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影响项目施工和企业经营犯罪17件41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后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86件205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7件50人,保护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 

  推进平安盐都建设。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73件75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96件650人,不予批准逮捕68件9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98件2544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1537件2121人,决定不起诉40件46人。对重特大、涉众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打击效果,先后起诉跨9省涉及58名受害人的家族式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8个亿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部督办涉及18名犯罪嫌疑人的生产、销售假药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配合开展“百城禁毒会战”、禁毒百日整治“雷霆行动”,适时引导侦查,确保案件质量,先后起诉毒品犯罪案件70件107人,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2件20人,有力遏制了涉毒犯罪蔓延态势。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受理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627件,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深化“检调对接”工作,钝化社会矛盾,对42起因民事纠纷、邻里矛盾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调解促进和解。关注社会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救助刑事被害人26件27人,依法为进入刑事诉讼环节的盲、聋、哑及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66件92人。结合办案深入排查社会管理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先后撰写各类研判报告60余份,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其中关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分析得到市、区两级党委、人大领导重视批转。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联动机制,邀请专业演员摄制预防青少年犯罪公益短片,在网络、影院、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自编自拍的微电影《我的大学路》,在团中央组织的“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赛中获奖;先后在两所学校挂牌成立“法润青春”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帮助涉案学生重返课堂的事迹入选“全区十佳文明新事”。 

  二、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把握关键环节,找准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准确把握捕诉标准,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通过强化驻派出所、交警大队检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等措施,先后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件,监督撤案21件,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诉31人,依法监督的1起寻衅滋事暨危险驾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4件4人。坚持把庭审活动是否合法、审判时限是否超期、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恰当作为监督的重点,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先后提出抗诉11件17人。公诉部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强化刑罚执行环节监督。突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等活动,对相关人员接受矫正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撤销缓刑人员收监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先后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7份、纠正违法通知5份,建议收监执行28人。认真开展法院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加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情况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117件次。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特赦工作,对9名符合条件人员特赦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先后提请抗诉3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22件。同时,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着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依法支持128名农民工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行为,先后审查虚假诉讼案件29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12件。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先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5件。 

  三、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结合办案强化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加强与纪委、公安、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窝案串案,先后在园区项目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等领域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46件51人,其中50万元以上案件17件20人。所办案件中涉嫌受贿罪27件28人,行贿罪15件18人,挪用公款罪3件4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1件1人。突出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案件,立案查办乡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6件1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1.4%,协助省检察院查办了正厅级干部、南京体育学院原院长张某涉嫌贪污案。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针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查办滥用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司法权或怠于履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共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案件20件30人,其中处级干部2件2人,科级干部4件4人,重特大案件10件20人。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在国家专项资金补贴领域查办5件9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3件4人、司法领域查办2件3人。建立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坚决查办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先后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0余次,立案查办5件8人。 

  源头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结合办案形成预防调查报告15份、案例分析56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全程跟进331省道盐都段、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全科楼、高新区中学等重点民生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打造廉洁工程。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00余次,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组织常态化预防教育活动,与区纪委、组织部联合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接受54家单位数千人次参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先后召开村镇建设、园区项目建设等领域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3次;创新预防宣讲载体,组建青年干警宣讲团,以小品、戏曲、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举办法制巡讲近20场。 

  四、着力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注重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着力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持续加强内部监管。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为重点,以见事见人见案为标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摆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责任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加强案件监管,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报告”机制,对案件办理全程进行监控预警;常态组织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复查、不捕不诉等案件专项检查、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等活动,及时排查整改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加强检务督察,建立干警廉政、绩效、办案三位一体的综合档案,勤政廉政情况有据可查,促进干警廉洁自律。院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践行“四个行为规范”试点单位,公诉部门被评为全市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加强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案件信息发布,先后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48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110件,重要案件信息63件,开展案件公开审查活动2次。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对律师阅卷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前台预约三结合;对代理律师主动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无罪、罪轻的意见和证据及时组织诉前交流。不断拓宽监督范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涉案款物监管专项核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0余次,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接受人大代表视察和评议,先后专题汇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等情况。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举办规范司法行为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次,征求工作意见建议 60余条,件件有落实;高度重视代表关注案件,做到快办理、早反馈,其中针对代表反映的部分个体养殖户蟹塘被盗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办案力度,迅速抓获并依法提起公诉9名犯罪嫌疑人,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推行的“问需、问计、问诊”三问联络工作法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突出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廉洁、抓培训提素能,全面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干警认真学理论、全面查问题、深刻改不足,院连续3年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充分发挥法学社、“纵湖文化沙龙”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学习刘文胜、争当排头兵”学习交流会及青年干警“瞻仰红色遗迹、学习先进典型”系列活动,提振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深挖队伍潜能,不断增强干警工作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院先后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盐城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公诉部门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 

  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理论武装,严格落实每周一次班子学习碰头会、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免疫力。坚持从严治检,院党组把党风廉洁建设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带头调研、带头守纪、带头服务群众,院连年被区委授予“五好班子建设”优秀奖,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连续12年受到区表彰,去年我院被区委确定为“基层党建示范点”,机关党委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加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竞赛工作意见,以争创学习型科室、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为载体,逐年开展“学、研、考、赛”系列活动。与省内外高等法学院校开展合作共建,先后分批组织业务骨干赴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研修,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法学理论素养。组织开展青年干警“五个一”、听庭评议、检察理论研讨等活动,全面提高干警侦查突破案件、适用法律政策和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一批干警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岗位能手”、“专门人才”,20余篇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论坛活动中获奖。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经过报名、考试、考核等程序,最终确定首批30名员额检察官,并举行集中颁证暨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入额检察官职业尊荣感。 

  各位代表,五年来盐都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必须充分履职、强化监督,才能完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重点任务;必须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才能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法律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随着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干警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有待改进;少数干警还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之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要求,全力保障“一极一园一业”建设,致力服务创新生态富民,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努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盐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着力提升保障发展水平。服务国家高新区、镇级工业园和旅游业发展,研究举措,务实推进,增强工作实效。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要义,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肃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推动形成法治化的创新创业环境。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依法打击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促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通报机制,强化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监督职能,并适时开展各类专项监督,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解决“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惩防并举,坚持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类和渎职侵权类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在深化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提升跨越发展层次。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落实改革任务。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健全完善,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转变办案理念、办案方式。有序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 

  四是在从严治检中建强检察队伍,着力提升履职办案能力。以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和案件监督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和案件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搭建人才培养、锻炼平台,着力培育一支骨干型、领军型专业人才队伍,推进专业化办案组织、办案方式建设。加大科技强检投入,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致力运用现代科技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各位代表,策应盐都“一极一园一业”建设,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助力盐都创新生态富民进程,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念,履职尽责,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