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手,锯精准!可指定,有需求的私或加微信”……在百余个微信群聊里,马某换着昵称用“行业黑话”推销着。这是在卖什么呢?
日前,经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马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同时,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要求马某赔偿1.3万元,删除其非法获取的4.6万条个人信息,注销其侵权使用的全部社交账号。马某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2年5月,马某看到有人发“需要精准数据的联系我”的小广告,想到自己作为保健品公司网络销售的客服人员,工作中会接触和收集不少客户的个人信息,决定借此发财。马某将公司定期发给他的、用于回访的客户个人信息有意收集、保存起来,以便倒卖。
为防止被查,马某使用3个不同的社交媒体账号,在155个聊天群组中用“行业黑话”发布出售个人信息的消息,吸引买家的同时逃避平台监管。马某还使用各类实时共享的技术网站的临时传送功能,给买家发送个人信息数据,达到阅后即焚的效果。
看到广告后,有需求的买家会联系马某咨询,谈妥后马某便把买家需要的个人信息打包发送。一包信息少则50条,多则500余条,其中大部分信息是真实的,也有马某胡乱编造的,一包信息的售价在20元至40元不等。
2023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接到移转来的线索,在马某工作地将其抓获到案。今年2月,案件被移送至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该案时,将其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线索移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随即,两个部门成立联合办案组。
“我发的‘黑话’意思是,买家想要什么样的信息,我就可以给他什么信息。”到案后,马某向检察官解释了“行业黑话”的意思。虽然马某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但确定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成了一大难题。
“本案被侵权主体人数众多、分布全国各地,导致公益损失难以直接计算。依照相关规定,我们将侵权人非法获利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即以马某通过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而非法获利的金额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公益诉讼检察官张云波告诉记者,办案中棘手的是,刑事案件的侦查重点主要在于对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和涉案个人信息数量的认定,而对于违法所得数额未作为重点侦查对象,再加上违法行为人马某对其非法获利数额前后供述并不一致,关于他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真正收入,只有他的一面之词。
面对这样的情况,办案团队开始寻找新的突破口。反复审查卷宗时,张云波的目光被一串不起眼的支付宝“口令红包”吸引,“一名购买者无意中透露的‘口令红包’让我突然想到,也许这不仅仅是一串数字,更是通往真相的钥匙。”有了突破点,办案团队立即梳理了马某的5780条支付宝交易记录,经过一步步筛查、一笔笔核对,最终发现了84笔“口令红包”转账,共计1.3万元。这不仅是马某非法获利的证据,更是检察官提出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的基础。在铁证面前,马某不再狡辩。
随后,办案组通过对马某3个社交账号中155个群组涉及的6万余条消息进行分析,确认他在40天内发布了1800余条出售个人信息的广告消息,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还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威胁。今年5月22日,石景山区检察院对马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