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对辖区内所有公租房开展了排查,已清除无故空置、不符合租住条件的15户人员。”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检察院组织的交流座谈会上,该县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向检察人员说道。
2023年底,因徐某殴打马某,公安机关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徐某认为公安机关处罚不当,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在该院接待来访中,徐某提到马某在县城经营一家餐饮店,经济条件较好却一直住在公租房内。徐某的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
经查,该院发现马某确属不符合公租房租住条件人员。在实地走访中,检察官还发现个别公租房闲置、部分承租者名下有房产却仍享受公租房政策优惠等问题。
“通过上述案件的办理,我们认为此类个案可能并非孤立存在,背后应该隐藏着类案的监督点。”该院随即组建办案组,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全县公租房违规租住情况开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
“1000余条人员信息、上千条不动产和车辆购置税信息、上万条用电量数据……”看着从相关行政机关调取的数据,如何构建数据模型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
“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是我们的对口支援检察院,可以请他们帮忙,远程指导我们构建法律监督模型。”该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付修晖说。虽然相距4400余公里,但线上的交流一刻也没停止。该院与江阴市检察院共同剖析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提炼关键要素,并在明确数据筛查方向后,研究数据需求、数据搜集、数据比对的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该院最终确认了基础数据、关键词及逻辑规则,创建了公租房监管数据模型,并通过模型筛查出公租房违规线索214条,排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处理的线索,最终查明有5户公租房闲置半年以上、9户公租房租住人员名下有房产、1户公租房租住人员名下有中高档轿车的违规情形。
今年3月,该院组织召开公租房案件听证会,邀请属地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参与听证。通过听证,各方对加强公租房监管达成共识,明确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地政府、所属社区对公租房的管理职责,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场送达检察建议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公租房开展排查,按时清除了无故空置、不符合租住条件的租户人员。
为巩固拓展监督成效,该院又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沟通,促使其修订出台了《霍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版)》,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属地乡镇在公租房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完善公租房管理的具体措施。该院还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形成模型常态化应用机制,确保对公租房科学管理、智能监测,实现公租房治理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