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大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实现“打击犯罪、保护人权”这一刑事诉讼目的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等方面意义重大。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效果,我院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
全流程开展教育转化,认罪认罚工作不留空当。我们推动并监督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同步开展认罪教育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实现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时告知认罪认罚相关规定达到100%;审查逮捕案件,实现每案每人必讯问,教育转化工作全面前置;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强化释法说理,积极听取意见。2020年,我院所办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超过85.7%,提出确定刑量刑比例为85.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8%。在审判阶段,我们也不停止教育转化,共有8人在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用好羁押必要性审查权与起诉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充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们对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愿意认罪认罚的,根据证据和犯罪事实、情节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20年,我院共建议公安机关对21人变更强制措施,对认罪认罚的轻微犯罪案件,我们充分运用起诉裁量权,依法微罪不起诉169人。
引入司法社工,强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为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相关权利,我院与南岸区微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探索建立了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与维权服务项目。引入司法社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教,促进其认罪认罚。对于流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司法社工承担帮教职责,另一方面对无法找到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拒绝到场的,我们确定由司法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见证认罪认罚过程,进一步规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
充分运用智慧检务,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顺利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进出管理更为严格,为方便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我院充分运用智慧检务开展认罪认罚相关工作。2020年,我院依托远程提讯系统及手写电子签名捺印系统,开展认罪认罚相关工作1479次。该系统被《法治日报》评为“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