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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大数据手段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2020-05-25 09:3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潘旭峰

  大数据蕴含的巨量信息对司法执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它将为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提供十分难得的手段和契机。如何借助大数据信息更快捷、便利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大数据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挑战。

  一、如何有效地采集被执行人的大数据信息

  除了传统的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证券公司等数据外,还有一些大数据平台中的被执行人信息也要进行查控,这些大数据平台主要有以下几种:

  互联网金融产品:(1)第三方支付平台。截至2020年4月,全国已有二百多家企业获得了支付业务许可证,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等。(2)互联网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其他网络平台购买,与银行账户无必然联系。(3)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如P2P网贷、众筹等;电商平台。如淘宝、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生活平台,如:旅业信息平台、打车平台、外卖平台等;各类实名会员卡登记资料。如采取身份证验证实名登记办理会员卡的会员制经营模式的购物店,其电脑系统记录了用户在全国各店铺的消费情况。又如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实名登记的高尔夫球卡,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处分;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出租屋登记信息、看病就医等信息;子女教育、纳税记录、社保记录等信息。这些大数据平台中的信息,无论是对查找被执行人,还是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如何快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大数据时代下,财产查控的实时性非常重要。兵贵神速,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必须要快速,否则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分秒之间就会被转移。执行法院可依托信息网络直接予以查控,而无需执行人员的亲力亲为,从而可减少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量。如查封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冻结被执行人的电商平台的保证金账户等。执行法院通过网络获得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后,即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查封、冻结甚至扣划等手续,而相关的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则可同时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送达,从而达到快速高效的效果。若法院通过大数据手段查到被执行人在网贷平台上的到期对外债权,或有财产价值的会员卡时,可将这些财产列入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进行冻结、扣划或拍卖、变卖。

  虽然,近些年各级法院非常重视执行工作,利用互联网在查封、冻结账户、不动产、车辆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但是面对日新月异的大数据时代,执行手段还是显得比较保守和迟缓。大数据时代下,涉案的被执行人在各种数据平台上总会或多或少地留下痕迹。因此,笔者建议我们国家要根据目前大数据时代的新变化出台或完善新的执行法律法规或者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法院执行人员利用网络、大数据与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做好对接,以便快捷、高效查控、冻结、扣划、变卖被执行人的各类有形或无形财产,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各级法院执行局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大数据分析、监控部门,不断提高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使用能力,为具体实施执行工作提供精准施策,从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