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检察监督工作理念。深刻领会检察监督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监督关系。准确把握“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工作理念,通过提高监督质效,使监督更加精准到位。
健全配套制度,推动检察监督优化升级。针对监督有职权无程序的问题,北京市检察院开展了推进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即“五化”建设试点工作,我院作为试点基层检察院,扎实推动检察监督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型。建立统一的检察监督线索管理机制,在检察管理监督部成立专门的线索审查小组,集中负责监督线索受理、审查分流与督办反馈工作。对重大、复杂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明确检察监督案件案由和立案标准,规范办案要求、法律文书、结案方式等办案流程,大大提升监督线索转化率。
建立检察监督决定公开宣告、跟踪与反馈机制。我院联合上级院向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强化监督效果。采取电话催办、个案约谈、现场回访等方式等进行跟踪书面监督决定56份,均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实现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赢共赢。
培育监督能力,推进监督专业化建设。以监督工作专业化发展为根本方向,按照职权属性和承办案件类型,将检察官纳入相应内设机构,强化监督能力。如我院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实际设立行政检察部,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探索办案模式专业化,建立了以内部联动为捷径收集线索、以外围调查为手段初核线索、以正面突破为目标立案审查、以集体讨论为保障终结审查的诉前程序“四步办案法”。督促恢复城市副中心被破坏的农用地近千亩,办理的某建设工地扬尘致环境污染一案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工作典型案例,监督文物保护不到位问题,促进启动相关程序保护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