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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区高院审委会讨论两起刑事二审案件
2018-09-05 08:52:00  来源:最高检

  8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举行2018年度第17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海龙主持审委会。审委会讨论了两件刑事二审案件。

  会上,在听取了法院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汇报后,崔智友根据案情,就犯罪事实及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社会效果等情况发表意见。检察监督意见获得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实现了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

  崔智友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样做,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崔智友指出,全区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而不是损友”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与审判机关建立良性互动的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让党和人民满意。

  (文字:廖崇甫 赖侦城 图片:廖崇甫)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