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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涪城区:案前纪律谈话常态化
2018-09-05 17:14:00  来源:最高检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张建林)“在办案工作中,我将严守办案纪律,恪守廉洁从检规定……”近日,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案前廉政谈话会上,该院公诉科科长吴风雪就自己承办肖某等45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恶案件表态。

  “按照《在业务部门设立廉政观察员的实施办法》,对本院业务部门受理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承办人进行案前纪律谈话,我院已实现常态化。”涪城区检察院监察科负责人张建林介绍。

  谈话会上,涪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徐海燕代表纪检监察部门,对该院受理的绵阳市监察委移送冯某涉嫌受贿案的承办人周刚;肖某等45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恶案件的承办人吴风雪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强调承办人在办案中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重操守,严格按照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政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会上,与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等条规禁令。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