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8月2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永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邹永松决定逮捕
2018-08-31 11:25:00 来源:正义网
编辑:栾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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