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广东深圳召开,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政法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7月25日至26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深圳接续召开,这是最高检党组换届后全国大检察官第一次面对面交流。在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两场事关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会议,均选在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的深圳召开,展现了鲜明的改革创新精神,也充分表明了中央、最高检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系统工程,针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耦合性、系统性、整体性特征,两大会议均强调顶层设计、统筹部署、一体推进。郭声琨书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用“一大目标”“两个根本”“三项任务”“四条路径”“五种能力”“七大体系”明确了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和主要任务,要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全方位深层次司改新格局。大检察官研讨班按照上述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今后五年改革的目标、思路、举措、方法,为基层探索提供了更为完整的框架设计和方向指引。
举一纲则全目张。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充分发挥自身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主导和统领作用,在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基础上,强化自上而下的谋划设计,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紧紧围绕服从服务顺应大局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理念变革和机制创新,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为抓手,就捕诉合一、公益诉讼、强化办案、深化改革等一系列涉及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作出部署,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指南针”“定盘星”。张军检察长深刻阐述了部署调整的背景、渊源、变化,既提出问题又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同时也增强了全国检察人员的信心和决心。
“既要取势,又要取实。”蓝图绘就,关键要落地见效。作为首都的检察机关,要坚持“三首”标准定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为首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北京市检察机关较早地感受到了改革叠加聚合的挑战,也较早地启动了谋划调整工作格局的探索之路,通过对新时代创新发展首都检察工作、检察机关自身适应性改革、内设机构的多轮调整等重要问题的思考、试点和实施,形成了符合中央、最高检、北京市委要求的总体思路。北京检察机关把握新的历史方位,立足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提出了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制定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积极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主动对接最高检新的主导性改革要求,立足于过渡、放眼于创新,探索调整现有检察业务分工、优化检察职能配置,为全面落实深圳会议精神打下了基础,赢得了主动。
北京检察机关要继续探索将顶层设计与北京实际相结合,继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监办案衔接机制等各项工作,抓好改革“精装修”。与此同时,主动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做好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的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首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服务保障《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节点,北京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发扬改革创新精神,高举改革旗帜,坚定改革决心,坚决完成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场“大考”,做好新时代首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