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都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我院拟对机关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如有意向收购者,请联系盐都区检察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8324148。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8日
根据《盐都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我院拟对机关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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