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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盐城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0-11-24 17:04:00  来源:盐城检察

  一、刑事检察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555件895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377件1992人。侦监环节提前介入案件76件,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审查起诉案件17件。起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751人,法院审结后宣告裁判839人,期限内被告人提出上诉215人,检察院提出抗诉5件。

  审查起诉案件在办1773件,审结1200件。审查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227件次,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55件,办理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97件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108件1710人。对审结起诉的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581人。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决58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526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2件,审结60件,提出抗诉1件,对抗诉案件,同期法院审结9件,判决改变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法院裁定再审7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5件,审结2件。

  三、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同期审结9件。对受理的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审结后提出抗诉0件。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2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5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2件,其中民事13件、行政39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其他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审结2件,其中裁判支持2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犯罪案件不捕率50.00%,不诉率47.73%,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6人。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4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受理监督立案线索1件。帮教率40.58%,社会力量参与率23.19%,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54.55%,未检工作社会调查适用率30.43%。

  五、控申检察工作

  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38件次,接受各类信件202件,七日内回复202件,三个月内办理进展及结论性答复209件。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8件,立案复查2件,立案后审结2件,其中维持检察机关原决定2件。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42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2件,实际救助人数41人,发改救助金14.15万元。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