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权
大足石刻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2020年以来,我院严格按照重庆市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提出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构想,不断丰富保护文化遗产工作机制,当好历史文化保护的公益诉讼排头兵。
系统联动,区域协作,唱响文物保护“双城记”。我院与四川省乐山市检察院、重庆市武隆区检察院签订《关于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意见》,与四川省安岳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在川渝石窟(大足石刻、安岳石刻)等文化遗产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确定联络人员、建立会商制度等方式密切联系,依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合作、联合调研、人才交流等形式加强协作,构建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内部联动、外部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
借助“外脑”,寻求合作,集聚文物保护合力。2020年7月,我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签订重庆首个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合作的协议,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人员协作、专业支持、联合宣传等11项协作机制,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由4名文化遗产检察官轮值,聘请三名专家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办案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修复建议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共同推动涉文物案件办理专业化、文物保护法治化。
立足区情,主动上门,摸清文化遗产底数。我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大足石刻保护好”的嘱托,认真了解辖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数据和保护现状,准确掌握了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后全区925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等级、位置等基本情况,重点对全区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2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75处石刻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挂图作战、清单上墙、责任到人。
专项巡查,依法监督,筑牢文物安全防线。2020年4月以来,文化遗产检察官联合大足石刻研究院安全保护中心以“大足石刻五山”为重点,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查5次,发现文物自然损坏需修补3处、文物保护安全隐患4处,均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对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敢为人先,攻坚克难,成功起诉全市首案。我院在办理黎某等5人盗掘古墓葬案时,围绕确定文化遗产性质、评价文物损失、明确相应侵权责任等问题进行探索。通过咨询文保单位、委托文物鉴定机构和专家评估,借鉴《民法典》新增的责任承担方式,我们将“修复受损古墓葬或者承担修复费用”“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该案成为全市首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