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2021年12月9日,陕西省白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成立白水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监协作办公室”)。侦监协作办公室下设协同办案指挥中心、案件研判室两个小组,对牵头联络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工作。侦监协作办公室成立以来,检警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积极构建侦监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开展刑事案件协调会商工作,充分发挥侦监协作职能作用,推动刑事诉讼工作平稳规范运行,取得明显成效。
同年12月,该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际意义、办公室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措施等问题作出阐释和规定。《意见》明确双方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旨在通过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研究协调解决案件办理中的普遍性、共性问题,通过充分会商研判,力求就案件事项处理形成共识,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今年3月,该院与县公安局对侦监协作办公室运行一年多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意见》作出进一步完善,研究制定了新版《关于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暂行规定》,对配合协作事项的具体操作规程进行明确,对公安机关商请或检察长决定,检察机关派员审查案件的种类、办案组织确定、提出审查意见建议的检察官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
该院充分利用侦监协作办公室的平台优势,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阅卷审查和分析研判,提出检察意见建议,对案件侦查、逮捕、起诉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公安机关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自侦监协作办公室设立以来,该院与公安机关通过侦监协作配合机制讨论研究案件111件,召开联席会议20次,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9件,对公安机关已立案、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进行监督,对其中构成犯罪、符合起诉条件的15件案件,督促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