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进宏
抓好做实建章立制是检验、巩固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2021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坚持把融合推进制度立改废作为增强制度执行力的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取得了“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的良好成效。
坚持政策导向,增强制度执行的源动力。我们把中央关于规范省区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最高检关于《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等政策规定作为制定相关干部制度的政策依据,深化检察人员纪律作风、离任从业、交流轮岗等制度建设。紧扣教育整顿期间中组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和“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等制度规范,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试,实现前沿性探索和前沿性立制,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源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执行需求力。我们聚焦两批教育整顿反映出来的系统性、普遍性、长期性问题,省、市、县三级院开展了由党组班子成员带头的专题调研,形成相关问题调研成果30余个,找准队伍建设制度短板漏洞和薄弱环节。我们紧紧围绕教育整顿中一些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开展一系列“大剖析、大讨论”活动,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清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根源,坚持从制度落实不好、执行不力等深层次上找原因。始终聚焦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这个要点,从系统层面把防止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9个方面20项制度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坚持目标导向,增强制度执行生命力。广东省检察院《构建推行“三重三联”新机制,以系统观念牵引检察党建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百年奋进、永葆初心”第二届广东基层党建创新案例评选十佳案例。我们出台《广东省检察机关关于防止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离任人员从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交流轮岗工作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系统解决了长期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对在职人员及其家属禁业范围、离任人员禁业范围、交流轮岗范围程序等方面的制度短板。我们坚持渐进与突破相衔接,立足“稳”的要求、坚持“创”的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干部队伍制度立改废。
2021年12月30日,广东省检察院对本级涉及检察队伍履行职责、司法办案、行为规范、纪律要求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分别予以废止42项、保留131项、修改修订24项、新制定47项。同日,我们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改革创新项目”创建活动,推动健全完善相应制度机制,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广东检察特色的创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