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燕连丽娟
“感谢检察院的司法救助,为我们解了燃眉之急,这面旗是我们全家人的心意,谢谢你们!”近日,被救助人王某的子女来到河南省长垣市检察院,代表全家给该院送来一面写有“困难之际伸援手,司法救助显温情”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诚挚谢意。
被救助人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重度颅脑损伤,经认定,驾驶摩托车的金某系醉酒驾车,且无证驾驶,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长垣市检察院以金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金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金某无固定收入,家庭条件困难,既无力支付王某20余万元的治疗费,更无法对王某进行赔偿。
长垣市检察院主动上门调查核实,走访王某所在村委会,并深入王某家里实地查看。经调查,王某年近七旬,老伴已去世。被撞后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卧病在床,由其三个子女轮流看护。王某治疗期间花费较大,后续还需进行二次开颅手术,因遭遇车祸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
据悉,3年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31人,已发放救助金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