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至29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在前期组织开展认罪认罚、捕后判缓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的基础上,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专项评查公开评议,在全市率先将人民监督员机制引入案件评查工作。这一将外部监督引入内部监督的司法公开新举措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今年5月,雨花台区检察院针对全市检务督察重点,对2019年办理的认罪认罚、捕后判缓案件,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16件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评查,发现存在审结报告中表述听取律师意见情况不规范、少捕慎捕理念落实不到位、文书上传办案系统不及时等三类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在案件专项评查公开评议中,该院通过PPT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职能以及案件专项评查活动过程,以借助外部监督力量进一步强化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人民监督员对这一活动纷纷点赞。来自建邺区的人民监督员张萍认为,对认罪认罚、捕后判缓案件进行专项评查,让群众看到,为落实科学司法理念,检察机关对办案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检察人员要求越来越严。来自鼓楼区的人民监督员冒士凤认为,内外监督越严格,检察办案越规范,对当事人的保护就越到位,建议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落实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强化培训,促进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来自浦口区的人民监督员徐瑞建议在整个检察系统推广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这一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