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监督恢复和复垦土地1300余亩
本报兰州6月24日电(记者赵志锋)“垃圾堆放点设在河道边,谁来管?”“非法采砂破坏了农田,谁做主?”“采矿毁坏林地,谁监督?”……
从2015年7月开始,惩处这些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行为,有了公益诉讼这把“利剑”。甘肃作为全国13个试点省份之一,在兰州、天水等8市检察机关启动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省推开。
记者近日了解到,自试点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共监督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3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3.9万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00多公里,种植树木3.5万余株。
专项行动守护祁连山屏障
横亘在甘肃河西走廊的祁连山,是甘肃乃至西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由于人为活动频繁,干扰破坏严重,祁连山生态环境出现恶化的情况被媒体曝光。
2017年,甘肃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行政部门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排查与整治。
“走访中发现,位于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的焉支山—皇家马场景区存在违规建设旅游设施项目。”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勇介绍说,充分调查论证后,检察机关在向山丹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未取得整改实效的情况下,以未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通过诉前程序,联合相关单位依法取缔污染环境的17家非法小作坊;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监督,对保护区内22处建设项目中的18处矿点设施全部拆除,矿口全部填埋封闭。
甘肃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陈冰如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摸排各类案件线索57件,发出检察建议38件,得到整改3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这些监督成果有效保护了碧水蓝天,助推了绿色发展。
检察建议督促国土局履职
甘肃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检察建议书,保护国土资源安全。
今年4月18日,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恢复赵楼村一处非法采砂取土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土地。
经查,赵楼村村民薛某擅自在该村土地内采砂取土,导致土地环境样貌改变,形成大小砂坑梁坎,造成土地破坏。合水县国土资源局虽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造成的破坏仍未恢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月16日,合水县国土局回复合水县检察院称,其收到检察建议书之后,会同镇政府对采砂取土破坏的65亩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补植了松树等树苗。5月22日,合水县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实,证实合水县国土局履职整改基本到位。
2017年12月26日,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庆城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称庆城县国土资源局履职不到位,致使韩湾村部分农田耕地被非法无证采砂毁坏严重,植被遭受破坏,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建议履行监管职责。
庆城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回复,已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目前,庆城县检察院拟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已在新闻媒体进行了诉前公告,待公告期满后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案源匮乏待解决
“镇上多处垃圾处理点设置不合理,周边水质和农田不同程度被污染。”有群众向武山县人民检察院举报,滩歌镇垃圾堆放造成河道污染、破坏环境、影响行洪。武山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限期整改所发现的问题和辖区内存在的同类问题。
“回访调查时,我们发现,垃圾经过短暂处理后又恢复到先前的状态,甚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将收集的固体废弃物倾倒在野峪沟。”武山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该院随即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法院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展开,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维护公益共识基本形成。
记者采访获悉,针对试点之初发现的公益诉讼案源比较匮乏问题,甘肃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公益。
“我们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以履职中发现为主,同时筛选媒体曝光的新闻事件,发现潜在案件线索,开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陈冰如说,试点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3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5件,提起公益诉讼75件。
甘肃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重点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等案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反馈、会商机制,切实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