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9 14:01:00 来源正义网黄冈6月15日电(通讯员 童万章 张顺)6月14日上午,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随机抽选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办理的刘某等4件职务犯罪拟不起诉案进行现场监督评议。
签订保密协议后,该院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分别详细汇报了4起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案件当事人的身份、职责,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证据,公诉部门审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理由。
在提问环节,针对刘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人民监督员就刘某的主体身份和资金用途,向案件承办人进行详细询问;对陈某等三人涉嫌渎职案,人民监督员围绕陈某三人是否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认定损失的数额、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各自在实施渎职行为中起什么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办案人员对人民监督员的提问,从事实、证据、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逐一进行了回答。
三名人民监督员听取承办人解答后,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对刘某等4件职务犯罪案件的作不起诉处理意见表示同意。同时,人民监督员还表示,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评议,一方面熟悉了检察办案流程,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提升了履职能力;另一方面,也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执法办案的规范性,增强了对检察办案的认同感、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