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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案管+督察”赋能办案质效
2023-12-21 09:3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 徐洁 严秀玉)近年,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深入推动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融合履职,凝聚监督合力,打造监督闭环,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夯实融合监督基础。制定《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办法》,建立协作配合长效机制。抽调案管、检务督察及业务部门检察官,组成案件质效督查工作专班,联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案件流程监控、数据质量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督管理等专项工作,将案管与检务督察相结合,共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拓展融合监督方式。检务督察部门每季度根据案管部门提供的案件清单,对当事人和辩护律师进行回访,了解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律师执业权是否得到保障、检察人员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等,加强对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监督。案管部门定期对检察官办案数据和质效进行通报和对比分析,帮助承办人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持续优化业务指标。检务督察部门结合通报,对不规范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干警和同一类不规范问题反复出现的干警进行约谈。

  提升融合监督质效。案管部门及时通报问题案件、问题流程,在通报发出10个工作日后,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及时整改的,依规进行督办。对个人办案中反复出现的类案和个案问题,经提醒约谈后仍未有效整改的,检务督察部门依规依纪进行问责。针对监督发现的执法办案中带有普遍性、多发性的顽瘴痼疾和同类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业务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办案制度,以制度促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