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 盐都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17-03-24 10:16:00  来源:都检

 323日下午,盐城市盐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盐都区检察院检察长钱亚祥出庭支持公诉,盐都区法院院长韩标担任该案审判长。

 201612月,被告人韦某某在盐城市盐都区、亭湖区境内,采用翻窗入室、顺手牵羊等手段,先后作盗窃案两起,窃得手机、平板电脑等物,赃物价值人民币近3000元。

 作为该起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钱亚祥检察长认真阅卷,全程参与案件办案流程,依法履行办案职责,并根据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节点规范办案流程,制作法律文书。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并围绕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后,合议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内容,当庭对被告人韦某某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

江苏省司法改革启动以来,盐都区检察院认真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特别明确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全程全面全部直接办理案件的工作职责。钱亚祥检察长多次强调,按照当前检察改革要求,无论院领导还是普通干警,只要入了检察官员额,都要直接参与一线办案、办好案,全面优塑盐都检察队伍形象。

目前,该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已成常态。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