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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7-23 09:50:00  来源:盐城盐都检察院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受理本辖区内其他属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及上级院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8个,具体是院领导、检察综合管理部、检察政治工作部、刑检一部、刑检二部、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派驻纪检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我院工作思路是:认真落实省、市院和区委统一部署,推动整体工作“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在人员转隶、职能调整的司法改革不确定因素增多背景下,确保队伍思想和业务发展的稳定;持续推进争先创优过程中,将重点放到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上来,进一步提高“硬实力”和“竞争力”,争取更大进步。

  (一)服务盐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组织开展以“党旗下我们怎样走过”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提升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到地方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盐都创新引领、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绿色生态、共建共享“五大主攻仗”。坚持“党建引航”。院党组发挥好表率作用,领导班子要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深入一线、带头争先创优,把民主生活会、班子周例会、月度院务会进一步抓细抓实,开出效果;在支部推行政治理论“轮流领学”制度,推动党员从“堂下听学”向“堂上领学”转变;将“统一活动日学习”制度升级为“集中议事”制度,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及重大事项,集中研究、整改、落实。坚持改革引导。增强改革的大局观,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加快建设新型办案团队,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意见建设等改革。二是突出重点工作,抓好实践检验。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升群众安全感;坚决惩治知识产权、制假收假等犯罪,不断提升对盐都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兴商业模式的司法保障水平;主动对接“263”“三治三化”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美丽盐都建设;组织开展“食药环”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集中办理环境、国土资源保护、国有资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对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强化民生检察工作。三是突出调查研判,抓好决策参谋。提高理性思维能力,结合办案,注意分析形势,发现问题。对事关社会稳定状况、社会风险隐患、社会矛盾化解等重点难点,组织专项调查分析,力求形成高质量的检察建议、调研成果,为党委政府和上级院提供决策参考。积极搭建调研工作平台,举办第四届“大纵湖杯”检察理论研讨会,努力提高调研成果质量和稿件发表层次;坚持内部挖潜与外部联络结合,积极联合省内外知名高校专家开展课题申报工作。改进检察信息宣传调研绩效考核工作,针对各部门文字信息素材收集意识不强、创新做法、工作成果反馈不及时等情况,进一步落实任务。

  (二)加强办案质效提升活动。侦监部门诉讼监督案件比例要保持在10%以上,加强对长期挂案的监督,开展刑拘提捕未移诉、“另案处理”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取保候审专题调研,对存疑不捕案补查重报率低的问题,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并形成规范;适时推开重大监督专项案件审查,完善我院“三重监督”模式,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公诉部门诉讼监督案件比例保持在5%以上,突出抗诉、追诉等关键监督案件的办理,提高监督案件的改判率、判决率,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点的工作品牌;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控辩审业务竞赛、庭审考核、精品案件评选四项活动,在上级院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中争取好的名次。未检工作继续推行未检案件审查模式改革,关注未成年人刑执和民行检察试点工作动态,抓好未检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增强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与全国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的选拔,打好下一届“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争创基础。民行部门进一步做强公益诉讼工作,根据省院的统一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的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活动。完善类案发现机制,组织开展交通事故纠纷、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等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及时总结推广类案发现、办理工作经验;重点对侵犯农民工、老人、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做实做精诉讼监督工作,探索办案工作“繁简分流”和一体化办案机制。执检部门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社区矫正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检察五项核心和重点业务,突出重点环节,持续清理纠正新产生的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深入推动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积极推进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理性核查工作;控申部门围绕“全国文明接待室”标准,改造控申信访接待场所。针对自侦部门转隶后举报职能调整的情况,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对“三种情形”的控告案件办理上,提升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效。

  (三)提高管理水平,实行“精细”管理。案管部门要善于运用案管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监管全覆盖、全过程、全留痕,牵头管理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突出2个重点。狠抓案件质量管控和检务信息公开,规范业务发展。加强3化建设。强化实时监督,精准推送和每日通报,大力推进日常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实现4个目标。管理严格、监督有力、决策科学、服务到位。将流程监控和结案审核有效结合,每月有针对性组织案件质量评查,适时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审查“诉判是否一致”、是否遗漏涉案财物处理、涉案财物的处理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后续进展,确保完成市院要求的办案数20%的目标。办公室、技术部门在业务办案用房改造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上寻突破;围绕省院网信建设战略部署,做好项目运维管理和所需装备配备工作;围绕全国 “公共节能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研发运行“节能监管平台”,实现机关大楼能耗精准控制;按照文化建设规划,对院办公场所进行硬件改造,更新电梯,开展内部环境整治,打造文化节点,营造文化氛围。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完善涵盖党务政务队伍、检察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板块内容的《规章制度汇编》,并印发全院干警学习对照,强化制度对检察行为的刚性约束。加强检务督察,细化督察内容,保证决策执行力。发挥好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作用,常态开展“规范八小时外言行”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把“三访”“微宣传”等好的纪律作风建设做法延续好,坚持好。突出抓好员额检察官这个关键群体,严格勤廉绩效考核,规范司法档案建设,保证入额检察官能干事、确保不出事。警务部门要自觉完成工作重心的转移,由主要服务自侦办案向全面履行强制执行、安全保护、办理辅助工作、管理场所等四项职能转型,实现履职专业化、人员管理专业化。

  (四)推进典型选树活动,打造“精干”队伍。深入推进“星耀都检”典型选树活动。制定实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计划,充分发挥好“法学社”“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议案”“云课堂”等平台作用,努力提升干警案件审查、出庭履职、化解矛盾等实务工作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造浓“比学赶帮、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针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等,有计划的开展“四个一”活动(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辩、半年一赛),努力发现和造就一批“高精尖”业务人才;改进以往主要考量岗位业绩推介典型的做法,从“办案、服务、学习、管理、创新、奉献”等各个方面进行评选,力求以小见大、见微知著,通过部门推介、干警评议、组织审核等程序,广泛评选检察之星。强化对典型的宣传。通过微信策划、录制宣传片等方式,充分展示典型风采,强化对先进典型荣誉基础的积累,有选择性的向上级部门进行推介宣传。

  第二部分盐都区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盐都区检察院2019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都财发〔2019〕6号)填列。

  盐都区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116.9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09.30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116.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16.9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116.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30万元,减少4.9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2116.99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79.6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4.50万元,减少7.19%。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139.9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1万元,增加0.87%。微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3.卫生健康(类)支出97.3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85万元,增长0.88%。微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0.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4万元,增长1.05%。微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6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万元,减少0.20%。微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单项核定支出中个别项目减少所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5万元,减少65.62%。主要原因是2019年资本性支出的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116.9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6.99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116.9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61.99万元,占97.40%;

  项目支出55万元,占2.60%;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6.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30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16.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30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14.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5万元,减少5.36%。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

  2. 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支出24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办案经费依然是245万元,根据历年办案经费使用情况,作出的科学预测。

  3. 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万元,下降55.55%。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相比较,减少了新闻发布厅装修和机关小型消防设备配置。这部分项目维修在2018年已经维修改造完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3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2.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2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0.11%。微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有人员退休,相应提租补贴会出现微幅下降。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77.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6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了部分人员的工资,工资的增加相应引起了工资基数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61.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5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40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16.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30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14.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5万元,减少5.36%。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的下降。

  2. 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支出24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办案经费依然是245万元,根据历年办案经费使用情况,作出的科学预测。

  3. 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万元,下降55.55%。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相比较,减少了新闻发布厅装修和机关小型消防设备配置。这部分项目维修在2018年已经维修改造完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3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2.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招录了两名人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2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0.11%。微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有人员退休,相应提租补贴会出现微幅下降。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77.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6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了部分人员的工资,工资的增加相应引起了工资基数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61.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5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40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5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8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9.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9.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各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定额核定。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和高检院禁酒令,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根据前几年单位培训费实际开支情况和2019年预测的培训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的。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04.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96万元,降低11.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项核定支出比2018年减少了一个项目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55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区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