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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境儿童走出困境
2021-01-12 16:06:00  来源:检察日报

  李立峰石磊

  2020年12月16日,在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帮助下,4名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邬某的父亲收到了垫江县民政局发放的救助金3000元,暂时缓解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

  7月6日,邬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垫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发现,邬某有过两次婚姻,育有4个孩子。两任妻子均因邬某不务正业与之离婚,邬某70多岁的父亲看到儿子不走正道,在劝说无效后,与其断绝了父子关系。邬某便独自抚养4个未成年的孩子。

  “偷他人东西,我认罪认罚,自愿接受法院对我的惩罚。可是我有一个请求……”7月29日,邬某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说起自己对4个未成年子女今后生活的担忧。

  “孩子的父亲被判刑,母亲也杳无音信,爷爷又断绝了来往,4个年幼的孩子陷入了无人监护的困境。”该院检察五部主任郑浩龙感到揪心。

  “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孩子的爷爷是履行监护职责的最佳人选,我们要尽力帮助4个孩子,决不能因为家庭的变故而导致孩子无人抚养。”为此,郑浩龙和同事来到邬某家中进行走访,找到正在地里干农活的孩子爷爷。

  “大人犯罪了,可是孩子是无辜的,政府和检察机关都没有放弃,你是孩子的爷爷,更不该坐视不管。”郑浩龙和同事们坐在地头和他拉起了家常。

  面对检察官的劝说,孩子爷爷动情地说:“我是真没有想到,我这个当爷爷的都不愿意管的事,你们检察官还管。”最终,他自愿担任4个孩子的临时监护人。

  “像这个案子,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他的孩子没有错,不能让他们处在‘幼无所依’的境地。”邬某的案例让郑浩龙更加强烈地认识到,对因刑事案件暂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虽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需要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社会救助。

  2020年10月,该院专题向垫江县委政法委汇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救助的建议。在垫江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该院和垫江县民政局联合签订了《垫江县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据该院检察长许世兰介绍,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因涉刑事案件而无人照看、无经济来源或者产生心理疾病等情况,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有因身体受到伤害,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没得到任何赔偿;国家司法救助金没有申请下来或者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等4类未成年人可以向该院申请社会救助。

  “检察机关负责指导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办理申请材料,并在审查合格后向县民政局发出《委托救助函》,县民政局根据《委托救助函》负责审批办理,并将救助结果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除了依法申请救助金外,还可对符合条件的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培训、心理咨询、转学复学、减免学杂费、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郑浩龙介绍道。

  “作为民政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会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因涉刑事案件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工作。”垫江县民政局局长李必树介绍,该局采取将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临时救助范围,以及指定临时监护人等措施,让每一个困境儿童都能脱离困境。

  截至目前,该院根据《实施细则》已救助11名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帮助纳入特困人员2人,解决户口并入学1人,落实临时监护人2人。

  值得关注的是,该院还依托垫江县“市域社会治理特色品牌——护苗工程”,整合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资源,组建“3+1”即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机构和中小学学生联合服务工作站,成立“莎姐”工作站、未成年人警务工作办公室,加强心理、学业、就业帮扶,建立前端预防、中端矫治、末端融入的矫正体系,做实做细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刑事案件暂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的社会救助。

  据悉,接下来,该院还将持续加强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委、县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利用该县“云上垫江,智慧县城”系统,进一步拓宽对未成年人救助关爱的渠道,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分类推送、菜单救助”,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后及时报告给单位网格员,由网格员在专用网上录入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需要救助的方式(菜单),后台人员将根据网格员提出救助方式进行分类,并推送给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推送信息进行审核,根据“菜单”开展精准救助。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