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门牙受伤,18年后才能修复,如何讨要医药费?
2018-03-05 09:20:00  来源:法宣在线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乔某的儿子在学校被两名小孩推倒,磕掉了1颗门牙,另外3颗门牙有松动。医生说要18年后才能实行医疗修复,对方家长只愿意赔1颗门牙的医疗费,其他3颗不同意赔偿。乔某想提起诉讼。此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后续治疗的费用能否要求对方先支付?

  【案情释解】

  在我国,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乔某儿子牙齿受损,属于人身伤害,因此乔某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侵权事件发生之日起算。为保障权益,建议乔某充分注意诉讼时效期间,利用中断事由,以免诉讼时效期间经过而丧失胜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乔某儿子的后续治疗费,乔某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乔某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要求赔偿。

  在实践中,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在我国,后续治疗费用的标准在实践中不易确定,鉴定机构也不易对后续治疗费用作出鉴定,大多数情况下仍由受害者所在诊疗机构提供证明,数额往往高出实际发生的费用。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