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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酒灌装勾兑制造名酒 南京鼓楼检察官:假冒注册商标,该罚!
2019-11-26 10:2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案情简介

  2018年,杨俊志雇佣李志新在其所租赁的房屋内,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将几款低档白酒直灌或者勾兑制造成假冒的品牌白酒。2018年12月,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已经制造完成的各类白酒2000余瓶。经商标注册权人鉴定,上述查获的各类白酒均系侵权产品。

  周元在明知杨俊志、李志新制造各类假冒白酒的情况下,仍向其出售各类白酒包材并送货上门。2018年12月,公安机关在周元的仓库内查获包装好的空瓶1200余瓶,查获包装好的空瓶1000余瓶、其他未使用的各类白酒包装箱及制造包材使用的工具。

  另查明,杨俊志将制造的假冒白酒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5000余元。

  2019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杨俊志等三人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鼓楼区检察院指控,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检察官说法】

  假冒注册商标,使得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必定会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本案中,杨俊志等人将低档白酒直接灌装或者勾兑为较高档次的白酒,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这起案件也提醒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以身试法。(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