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表扬2018年度全市“以案释法”优秀典型案例的决定》,我院员额检察官关莹同志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成功入选,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奖案例。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及时制定“以案释法”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定期精选本院典型案例,通过报纸宣传、微信发布等方式主动推送,有效履行检察官以案释法职责,取得较好的普法效果。
近日,盐城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表扬2018年度全市“以案释法”优秀典型案例的决定》,我院员额检察官关莹同志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成功入选,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奖案例。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及时制定“以案释法”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定期精选本院典型案例,通过报纸宣传、微信发布等方式主动推送,有效履行检察官以案释法职责,取得较好的普法效果。